2021年11月23日,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积极适应军地相关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思路举措,明确了职责分工、档案交接、日常服务等8方面主要任务,对推动形成权责清晰、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转高效、安全可靠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载了每一位退役军人的基本信息、退入伍材料、晋职晋衔材料、党(团)员材料、学历职称材料、伤残评定材料、奖励惩处材料、工资/生活待遇材料、退休材料、安置去向材料、其它需要审核的档案材料等内容,档案是每一位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的完整记录,也是退役安置、优抚优待的重要依据。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组织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使档案的查借阅、转递、审核等日常管理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深入的提升档案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建设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将“死档案”转变为“活档案”深入挖掘档案潜在价值。
根据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的业务需求,紧跟技术发展潮流,采用先进的开发平台和开发技术,整体设计管理平台和采集平台,实现对档案信息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查阅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档案“收、管、存、用”的综合利用。从而真正推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职能功能从保管服务型到主动服务型的转变。
一是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接收。军人退役之前,所在部队应按照有关规定整理其档案材料。军人退役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应把其档案移交给其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后,应当按照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好退役军人档案,依法对部队组织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并根据退役军人安置等情况,向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有关单位移交退役军人的人事档案。退役军人档案应当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真实无误、完好无损,转递手续齐备、安全保密。
二是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数字化扫描。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的标准规范,做好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整理。主要流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目录著录、索引质检、装订还原、档案归库入库、数据挂接等步骤处理好退役军人档案材料,确保数字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实用性。
三、是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保管。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在军人退伍时会由部队移交给地方,一般情况下会存放在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如果退役军人有工作单位,档案转交由工作单位进行保管。
四是档案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纵驰信息着力构建退役军人电子档案信息数据库,涵盖了退役军人从当兵入伍、服役表现、立功受奖、专业技能、退役返乡等信息档案系统,让数据“跑起来”退伍军人若想查询自己的档案,可以到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查询。此外,一些地区可能提供了在线查询服务。按照户籍退役军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即可查询、打印档案信息,使档案利用更加便捷高效。
五是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补办。如果退役军人的档案不慎丢失,可以通过原部队或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补办。补办过程可能较为复杂,需要提供一系列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档案对于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它记录了个人的服役经历和相关荣誉,对于今后的工作、升学等方面可能产生影响。因此,退役军人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档案,并及时处理档案相关的问题。退伍军人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保障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退伍军人能够便捷地获取和使用自己的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