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

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业务系统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数:99

    以退役军人事务部各机构职责为切入点,从政策法规、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等方面,梳理每个模块下的潜在机会,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数字化建设,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推。    “最多跑一次”改革,以退役军人和服务对象获得感为切入点,梳理各项业务办理途径,打通各业务科室,实现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业务的转办和交办,做到快速响应,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    一网通办业务事项登记

    申请人员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自助登记诉求,系统自动转发给相对应科室或领导,系统自动把审批意见发送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便于申请人员查看。

系统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开放统一的事项登记功能,在进行事项登记时,须选定事项的分类,比如退役安置、优待抚恤、权益保障、褒扬纪念等,同时对接待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登记时,系统可以配备相关设备,对身份证进行扫描识别,也可以通过录入身份证号的方式进行身份识别。如果是新接待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工作人员需详细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医社保信息、诉求信息等,如果是已经纳入管理的人员,系统将直接显示来访人员的相关信息,同时系统根据来访人员的来访事项,自动显示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同类案例,供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更好的进行接待和解答。

如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不能对来访人员的诉求进行解答,可以对接访事项进行转办或上报(也可系统自动转办或上报),转办或上报时可以选择要转办到的部门或主管领导。办理结束后系统自动把审批意见反馈至初始阶段。

2. 一网通办业务事项受理

    系统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提供各类业务事项的受理功能(按科室不同,开放相应权限),受理事项按照各业务科室的工作职责,分别由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如果是服务中心转发过来的业务事项,工作人员可以直接查看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医社保信息等,如果是直接来访人员并且未纳入国家和市系统管理范畴的,工作人员须详细登记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工作安置情况、医社保情况等信息,重点须关注来访人员的诉求和理由。

    工作人员在办理行事项受理的过程中,根据受理事项的不同,来访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例如:退移安置事项,来访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和“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材料,提供的材料根据各地的要求不同可能稍有差别,工作人员须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自己部门的职责范围,可以受理,须将这些材料扫描上传后,打印《受理通知书》,交给来访人员。

    受理的事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办理并反馈处理意见。如果事项需要审核,受理人员可在系统内填写自己的办理意见后,将事项发送至其它部门工作人员或上报部门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审核意见通过系统自动回传。

工作人员在受理的过程中,系统提供政策法规和同类案例的智能提示和快捷查询功能,方便工作人员在办理的过程中进行政策法规和同类案例的查看。

3. 一网通办业务事项审批

    系统为局领导提供事项审批的功能。局领导对部门主管或其他审核人员上报业务事项业务事项进行审批,可以查看其他受理人员的办理意见和审核人员的审核意见,以决定是否对该业务事项进行审批,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局领导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把审批意见发送回初始受理人员,初始受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允许来访人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助一体机进行查询。如果不予审批,则业务事项进行逐级退回,由审核和受理人员根据审批意见,以决定由申请人员补充材料后再进行办理,还是直接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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