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人事档案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遵循退役士兵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按退役士兵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入伍材料
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1990年3月以前入伍为应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士兵登记表( 1990年冬季以前入伍的士兵无此表)。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还应有学历专业审定表、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等。
院校毕业的士官还应有士官学员入学批准书(1998年、1999 年为军士长学员入学批准书)、士官学员毕业分配表。
(2)党(团)材料
入党(团)志愿书;
优秀党(团)员登记表等。
(3)军衔、职务晋升(调整)材料
士兵军衔报告(登记)表、士兵任职报告表。
(4)士官材料
各级、各期士官选取表。
1979年至1990年选改的志愿兵为志愿兵申请表,1991年至1998年选取的士官为选改专业军士报告表,1999年至2008年
选取的士官为士官选取报告表,2009年之后选取的士官 为士官注册登记表。
士官学校毕业任命的士官,应当有入学批准书(其中,1997 年以前为军士长学员毕业分配表)。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应有《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 定表》或者《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其《士兵登记
表》 中应有打印或加盖印章的“招收士官”字样。
(5)奖惩材料
①受过奖励的应有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
②受过处分的应有处分登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
(6)病情鉴定和评残材料
①军人体系医院或上级医院诊断证明;
②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
③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7)生活待遇材料
①调整工资审批表;
②士官配偶随军(调)审批表;
③士官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报告表。
(8)退出现役材料
①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
②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
(9)其他相关材料
①职业资格、学历、学位材料;
②各种教育培训材料;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登记材料等。
以上材料内容,并不是所有退役士兵都需具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组卷退役士兵文件材料遵循“一人一档”的要求,每个退役士兵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
RFID技术在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
RFID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系统采用三层架构:
(1)RFID标签:
(2)读写设备:
(3)智能管理平台:
(1)档案录入模块:
(2)日常管理模块
(3)安全监控模块
系统设计需遵循以下标准:
ISO/IEC 15693:高频RFID通信协议;
ISO 18000-3:RFID空中接口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
《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条例》。
通过以上设计方案,RFID技术可有效解决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效率、安全和追溯难题,实现档案管理的智能化、规范化和高效化。